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查看: 4740|回复: 0

朝鲜中央法院以抹黑朝鲜为由判四名韩国记者死刑

[复制链接]

26

主题

29

帖子

2

积分

实名认证

积分
2
发表于 2018-3-21 16:29:1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(原标题:朝鲜中央法院以抹黑朝鲜为由 判处四名韩国记者死刑)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据朝中社8月31日报道,朝鲜中央法院31日表示,判处四名抹黑朝鲜的韩国记者死刑。朝鲜方面表示,朝方将在确认对象后,在任意时间、任意地点不经后续程序,立即执行刑罚。
报道称,“目前敌对势力执着于反朝宣传”,而韩国保守势力就是其中的先锋。韩国报刊《东亚日报》和《朝鲜日报》“利用两个英国记者撰写的反动书籍《North Korea Confidential(朝鲜机密)》里的不良内容”,严重亵渎了朝鲜尊严,犯下了特大罪行。
报道称,《朝鲜机密》是2年前英国《经济学家》杂志和路透社原驻韩国特派员丹尼尔·图德 Daniel Tudor和詹姆斯·皮尔逊 James Pierson整合部分脱北者的言论编写的,内容都是类似“朝鲜居民的生活百分之百是资本主义化”的恶意诋毁、歪曲和捏造。
报道称,《东亚日报》和《朝鲜日报》记者参考该书籍,表示“在朝鲜钱的力量比在资本主义国家更强大”、“没有手机的年轻人被视为败者”、“军队是无报酬劳动部队”、“有钱人随时可以跟身份高的人结婚”等等,还表示这是一部“想了解朝鲜的人可以无拘无束、津津有味地阅读的入门书”。并且他们把朝鲜国徽上方的红星图案和下方“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”字样改为“$(美元)”标记和“朝鲜资本主义共和国”字样,并将书名改为《朝鲜资本主义共和国》。
报道称,朝鲜一直对《东亚日报》和《朝鲜日报》等进行对朝抹黑宣传的媒体发出严正警告,但他们不为所动,现在甚至中伤和亵渎朝鲜国号和国徽,这是特大犯罪。“毋庸置疑,这都是韩国保守集团煽动和操纵的。”
报道称,根据朝鲜刑法第六十条规定,以反对国家为目的亵渎朝鲜尊严,情节严重的,处包括死刑在内的重刑。据此,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中央法院宣布,依照朝鲜刑法,对中伤和侮辱朝鲜尊严的韩国《东亚日报》记者孙孝林 Son Hyo Rim和社长金载昊 Kim Jae Ho、《朝鲜日报》记者杨志镐Yang Ji Ho和社长方相勋Pang Sang Hun判处极刑。


报道称,“罪犯”对上述判决不可提起上诉,朝方将在确认对象后,在任意时间、任意地点不经后续程序,立即执行刑罚。同时,朝鲜将彻查策划和操纵这一特大挑衅行为的“罪犯”,并“毫不留情地消灭”。另外,朝鲜也向韩国当局发出警告称“如果不立即查办这些‘罪犯’,将被定性为共犯”。朝鲜将密切注视韩国当局的态度。
朝鲜对韩国公民判处死刑,这次并非首次。此前,在今年6月。朝鲜曾经表示因阴谋暗杀金正恩,将对韩国前总统朴槿惠(Park Geun-Hye)和前国家情报院长李炳浩(Lee Byung-Ho)处以极刑,并要求韩国根据相关国际条约,立即向朝方移交朴槿惠等人,并警告韩国政府若无视朝方这一要求,可能会对朝韩关系造成负面影响。
韩国统一部31日回应称,强烈谴责朝鲜威胁对韩国新闻工作者处以“极刑”的行为,并敦促朝鲜立即停止该行为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

来源网址:http://news.163.com/17/0901/01/CT7ADCOI0001875O.html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